公告日期:2023-04-03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6719 证券简称:万威制造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西安万威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股权激励对象名单情况
西安万威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万威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
称“《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05)、《西安万威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
007)。根据《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司员工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有任何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
以上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
心员工认定》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5
(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 16 名核心员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16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三、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的全部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众公司办法》、《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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