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7 17:26:55 股吧网页版
万威制造: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7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6719 证券简称:万威制造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西安万威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无其他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30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719 万威制造 2024 年 12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无其他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刚、武宝安、孙菲娅、任越、陶宏、刘明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属于换届连任。以上董事候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董事候选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郑坤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属于换届连任;同时,公司股东同刚提名蔡中升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属于首次任命。以上两位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4-030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年审计服务。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