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4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36727 证券简称:广美雕塑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广美雕塑壁画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 182 号 182 设计园 1-103 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萍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议案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1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广美雕塑壁画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广美雕塑壁画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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