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9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6729 证券简称:科得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监管部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 145 号)
收到日期:2019 年 8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8 月 5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得新材”),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一路 518 号。
奉玉贞,女,1964 年 2 月出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股份代持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7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奉玉贞与中介机构签署《委托经销协议书》,委托其代为转让奉玉贞个人所持股份。经中介机构安排,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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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分别与3名非合格投资者签署了《股权转让代持协议》,共涉及17,00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03%。以上事项导致公司股份代持、股权结构不清晰事实。
对科得新材的上述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奉玉贞负有主要责任,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科得新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3、1.4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以下简称《股票转让细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股份代持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科得新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奉玉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按照《非公监管办法》、《业务规则》、《股票转让细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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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奉玉贞在 2018 年年底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解
除了与前述 2 名非合格投资者的股份代持。剩余代持情况已有解除方案,将尽快完成解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监管部发[2019]监管 145 号)。
江西科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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