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0 15:37:21 股吧网页版
海润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0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海润海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

YingKe Law Firm Qingdao Office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 6 号甲华润大厦 B 座 29-30 层

29-30/F,HuaRun Building,No.6 Shandong Road,Qingdao,China

Tel: 0532-80689888 Fax: 0532-80681868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海润海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海润海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海润海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天津海润海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必要文件资料,本所律师就该等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依据其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起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过程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

2.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
发布《海润股份: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以下简称“《通知》”)。

3.《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出席对象、召开方式、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等内容。

4.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 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
227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津先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上述《通知》的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7,997,3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4.297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公司已发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七项议案,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