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3
诚通证券
关于浙江华尔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诚通证券作为浙江华尔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机电”)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 是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治理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未履行 是
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2 年 12 月 21 日,华特机电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华特机电作为保证人之一为控股子公司嘉兴市宝诚
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
担保金额为 500 万元。该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特机电于2022年11月2日利用自有资金向非关联方杭州晟湾科工贸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5 万元的借款用于其经营货款采购,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11 与 2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借款年化利率为 0%。该对外借款事项未及时
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嘉兴市宝诚电子有限公司(华特机电合并报表内控股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向嘉兴市华秀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 176 万元借款,用于其临时周转,借款
日期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年化利率为 0%。该对外借
款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补充履行前述事项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华特机电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补充追认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在获悉上述违规情况后,已督促公司补充审议并披露。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华特机电的经营情况,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合法规范经营。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风险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华特机电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华特机电与杭州晟湾科工贸有限公司签署的《公司之间借款协议》;
嘉兴市宝诚电子有限公司与嘉兴市华秀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
华特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