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30
证券代码:836757 证券简称:华信科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信科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 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十九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担保;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联方的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 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但是公司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 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
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
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可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须按规定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
并公告: 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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