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36757 证券简称:华信科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华信科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华信科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北京华信科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华信科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29 号海泰大厦 13 层 1510。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发起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全面综合服务,为员工创造发展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本章程,并在公
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公开转让或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十六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认购股份数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
1 宋清秀 13,9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5.8.31
2 彭媛 1,000,000 净资产折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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