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30
公告编号:20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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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科立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要求,公司对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因法院已判决终结常州市亿和合金熔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和公司”)的破产程序,亿和公司已经破产。亿和公司所拖欠货款(账面余额
2,270,848.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无法获得清偿,现公司拟对此部分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为账龄过长,经多种方式和渠道催收无果,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并确认无法收回,为客观体现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上述坏账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本期损益和净资产产生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符合事实,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告编号:2023-020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后,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科立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科立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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