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2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6777 证券简称:龙之泉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期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之泉”)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60,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应分配股数 60,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未能实施权益分派的说明
由于公司经营、新项目实施及开拓市场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终止权益分派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基于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慎重决定,本次终止权益分派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重新制定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未能按期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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