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2 16:19:32 股吧网页版
朝阳股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836778 证券简称:朝阳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朝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214 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第 214 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包括: 包括:

(1)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 (1)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 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 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 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
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2)信息沟通:建立和完善公司 (2)信息沟通:建立和完善公司
内部信息沟通制度,汇集整合公司生 内部信息沟通制度,汇集整合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 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 律法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 和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的咨 等方式回答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的咨询;广泛收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 询;广泛收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 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
递到公司决策层; 递到公司决策层;

(3)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证 (3)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证
券监管部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券监管部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行业协会、媒体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 行业协会、媒体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系;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重大重组、 关系;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变动、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 关键人员变动、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由于 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等危机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 重大损失等危机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 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
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4)来访接待:与投资者、证券 (4)来访接待:与投资者、证券
分析师及新闻媒体保持经常联络,提高 分析师及新闻媒体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并作好接待登 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并作好接待登
记工作; 记工作;

(5)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 (5)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
的合作关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的合作关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6)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 (6)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
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投资者 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在网上及时披露与 关系管理互动平台,在网上及时披露与更新公司的相关信息,以方便投资者查 更新公司的相关信息,以方便投资者查
询,解答投资者咨询; 询,解答投资者咨询;

(7)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 (7)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
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 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
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

(8)与其他非上市公司的投资者 (8)与其他非上市公司的投资者
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 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
交流、合作关系; 交流、合作关系;

(9)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 (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