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9
公告编号:2020-035
证券代码:836778 证券简称:朝阳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朝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苏州朝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以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苏州朝阳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19-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苏州朝阳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的目标。
2、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 1.30 元(含 1.30 元)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50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1.57%。
公告编号:2020-035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拟用于回购的自己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5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19 年 5 月 22 日开始,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4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1.13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1.3 元/股,未超
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1.3 元/股,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2、公司本次以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未超出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的股份回购数量上限 2,500,000 股(含本数),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 298,33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9.18%,未超出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的股份回购所需资金总额 3,250,000 元(含本数),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回购实施结果和回购股份方案对比:本次实际回购股份261,000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2,500,000股,主要原因是公司2019下半年新承接工程项目资金需求大,导致账上流动资金不足,加之受疫情影响,至回购期限满,实际回购股份数不足拟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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