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3
证券代码:836780 证券简称:新之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新之城矿(青岛)工贸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其增资 2,900 万元,即青岛新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现有的 1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3,000 万元人民币。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新之城矿(青岛)工贸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之城矿(青岛)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里岔镇薛家庄村西北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铸造机械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比例或持 实缴金额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额 股比例
青 岛 新 之 环 货币 1,000,000 100.00% 1,000,000
保 科 技 股 份
有限公司
1、增资情况说明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新之城矿(青岛)工贸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9,000,000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之城矿(青岛)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0,000,000 元。本次增资不改变青岛新之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持股均为 100%。
2、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新之城矿(青岛)工贸有限公司暂未正式运营
3、增资导致资金占用
不适用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
√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公司自有资金
三、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涉及签署对外投资协议。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使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二)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其运营及盈利
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投资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对提升经营能力有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青岛新之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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