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1 16:28:27 股吧网页版
新之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1


证券代码:836780 证券简称:新之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780 新之科技 2023 年 1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议拟在公司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表述加以修
订,修订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化肥销售;市场营销策划;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审议《关于选举王鑫禄为公司董事》

董事张言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确保公
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东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拟推选王鑫禄为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鑫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鑫禄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王鑫禄先生,男,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山东财政学院本科学历,1999 年 8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胶州市财政局会
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部科员;2000 年 2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青岛日月有
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部项目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青岛天正世隆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三)审议《关于选举梁洁为公司董事》

董事林建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确保公
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龚杰卡提名,拟推选梁洁为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梁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梁洁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梁洁女士,女,198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
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杰牌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秘书,;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浙江省船舶
行业协会秘书处秘书;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人事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