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8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6793 证券简称:金晟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年 (2023)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房租 450,000.00 300,000.00 新增租赁房产
合计 - 450,000.00 300,000.00 -
(二) 基本情况
公司向股东徐晓红租赁两处房产,用于公司办公使用,租赁期 3 年,每年租赁费为45 万元。徐晓红持有公司 35.71%的股份,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晓红与股东岳本贤为夫妻关系,岳本贤持有公司 40.00%的股份,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4-005
此次租赁构成关联关系。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岳
本贤、徐晓红为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应根据《公司章程》执行表决回避制度。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徐晓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股东徐晓红租用位于
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77号天兴国际大厦01区天兴国际大厦号楼1-13-1面积249.82平方米及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园1 号18 层 1号面积 108.23平方米的两处房产用于
办公,租赁期间均为 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7 年 1 月 4 日,年租金分别为 35 万元、10
万元,共计 45 万元。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无拥有产权的固定办公场所,股东基于公司经营稳定性考虑,通过租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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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给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场所的稳定性,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办公场所,交易公允、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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