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836793 证券简称:金晟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宁夏锐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锐捷”)拟将其持有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苏州金晟数通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晟”)51%的股权转让给母公司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晟科技”),转让价款为零元;49%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田亮,转让价款为零元。本次转让股权后,宁夏锐捷将丧失对苏州金晟的控制权,金晟科技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末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126,555,551.77 元,净资产
为 30,338,508.62 元,苏州金晟未经审计的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为
29,820,552.45 元,净资产为-909,819.12 元。此次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3.56%,此次出售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3.00%,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此外截至本次交易前,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无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出售情形。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情
况,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向当地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天兴罗斯福国际大厦 1501 室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红旗东路 299 号 901、902、903 室
注册资本:2,178.4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
能化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
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
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五
金产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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