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6793 证券简称:金晟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股东徐晓红租用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 677 号 13 层 2 号,面积
128.17 平方米,租赁期间为 2024 年 10 月 5 日至 2027 年 1 月 4 日,年租金为 12.5
万元。股东徐晓红与股东岳本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人为夫妻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岳本贤、徐晓红为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应根据《公司章程》执行表决回避制度。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徐晓红、岳本贤
住所:大连市沙河口区天兴罗斯福国际大厦 1501 室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4-045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股东徐晓红租用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 677 号 13 层 2 号,面积
128.17 平方米,租赁期间均为 2024 年 10 月 5 日至 2027 年 1 月 4 日,年租金为
12.5 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由于公司无拥有产权的固定办公场所,股东基于公司经营稳定性考虑,通过租赁方式给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场所的稳定性,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办公场所,交易公允、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
公告编号:2024-045
构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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