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5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议案内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提名赵建新先生、赵志龙先生、赵勇龙先生、赵永高先生、汪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均为连选连任,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议案内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提名徐作骏先生、曹政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作骏先生为连选连任,曹政宜先生为新提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公司独立董事:徐作骏、穆炯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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