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4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6812 证券简称:雷格特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
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强先生承诺将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公告编号:2021‐008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送书面申报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
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
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拟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
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7个工作日止,为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
异议股东须在前述回购期限内通过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以公司签收快递时间为准)方式向公司提交书面股份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
公告编号:2021‐008
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在终止挂牌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回购。股权交割完成时间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为准。
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姜霞
联系电话:0512-68583901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海藏西路2010号
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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