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6812 证券简称:雷格特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7月12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7月1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建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季凤、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瑜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苏婷婷、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起和被告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系列《采购合同》,原告为供货方,被告为采购方。《采
公告编号:2019-014
购合同》中对产品名称、合同金额、付款方式、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均作了具体且明确的约定,采购合同签订后,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及被告的要求,积极向被告履行提供合同约定的产品及售后服务、开具全额发票、出具进度计划、出具支付申请表、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等主要合同义务,至今被告尚有部分货款未支付给原告,金额为人民币4,350,327.46元,上述货款经原告多次催促后仍未支付,被告拒不支付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公司涉诉信息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8-033)。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4,350,327.46元及违约金(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的5%计算)。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9年4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105民初88419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如下:
原诉讼金额为4,350,327.46元,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原告变更诉讼请求金额本金为3,199,718.26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前向原告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100,000.00元。
案件受理费20,801元,由原告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将按民事调解书达成的协议执行收款,维护本公司的正当权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4
本次诉讼双方经过法院的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将给公司经营带来积极正面的推动作用,对公司业绩无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法院的判决结果,对公司的财务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18)京0105民初88419号《民事调解书》
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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