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6812 证券简称:雷格特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2、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812 雷格特 2020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凤凰山路 2-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需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现公司董事会依照 2019 年的实际工作内容,制定《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需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现公司监事会依照 2019 年的实际工作内容,制定《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审议《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公司制定《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会审字[2020]006456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4,216,255.9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6,085,039.40 元。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6048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现金股利,共计分配利润 604.8 万元现金。公司按相关税
法规定代扣代缴股东个人所得税。
(六)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公司的整体实力及近两年的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本着稳健性原则,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
(八)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九)审议《关于公司向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议案》
公司为了自身经营需要,拟向公司股东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实际金额以公司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采购合同为准,本次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十)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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