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6816 证券简称:丁义兴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丁义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丁义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丁义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丁义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查,2023 年度因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公司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6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意见
公司审议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综合考虑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拟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该所具备证券资质,具备多年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承诺、超额利润分配等事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丁义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严义明、翟新生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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