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8
证券代码:836816 证券简称:丁义兴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丁义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2 月 2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2 月 2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关于(2024)沪 0116 民初 3650 号一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出具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丁义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曹星龙、陈叙珍、天津乐顺康食品有限公司、北京隆发创展食品有限公司、 三河零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隆盛鸿兴食品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5 月 19 日,被告曹星龙、陈叙珍与原告签订《居间协议书》和《担
保协议书》,约定由被告曹星龙、陈叙珍为原告业务提供居间服务,以促成原告与第三方签订购销/买卖相关业务合同;被告曹星龙、陈叙珍自愿为其完成居间的前述主合同项下第三方向原告所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三年。根据《担保协议书》第二条的约定,如前述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限届满第三方没有履行债务的,原告可以要求第三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被告曹星龙、陈叙珍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且该条特别指出,被告曹星龙、陈叙珍为夫妻关系,
在该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相互连带。2023 年 5 月 25 日、2023 年 6 月 5 日、
2023 年 6 月 9 日,原告与被告隆盛鸿兴公司分别签订了三份《销售合同》,约
定原告向被告隆盛鸿兴公司供货,被告隆盛鸿兴公司应于到货后 30 天内支付货
款。被告隆盛鸿兴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向原告出具《债务确认书及还款
计划》,确认尚欠原告货款合计 2,665,300 元。2023 年 5 月 26 日、2023 年 6
月 8 日、2023 年 6 月 13 日,原告与被告乐顺康公司分别签订了三份《销售
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乐顺康公司供货,被告乐顺康公司应于到货后 30 天内
支付货款。被告乐顺康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向原告出具《债务确认
书及还款计划》,确认尚欠原告货款合计 2,635,400 元。2023 年 6 月 6 日,原
告与被告隆发创展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隆发创展公司供货,被告隆发创展公司应于到货后 30 天内支付货款。被告隆发创展公司于 2023 年10 月 9 日向原告出具《债务确认书及还款计划》,确认尚欠原告货款合计
871,500 元。2023 年 6 月 7 日、2023 年 6 月 12 日,原告与被告三河零度公
司分别签订了两份《销售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三河零度公司供货,被告三河
零度公司应于到货后 30 天内支付货款。被告三河零度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向原告出具《债务确认书及还款计划》,确认尚欠原告货款合计 1,643,900 元。
2023 年 9 月 1 日,被告曹星龙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被告曹星龙自愿
为被告隆盛鸿兴公司、乐顺康公司、隆发创展公司、三河零度公司在上述《销售合同》项下对原告所负债务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应付货款、
违约责任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等,保证期间三年。
2023 年 9 月 18 日,被告曹星龙与原告签订《债务确认书》,就主债务人欠付
原告的货款金额进行确认,被告曹星龙承诺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前予以清
偿。同日,双方签订《抵押合同》,约定被告曹星龙以其名下位于江苏省南京市
栖霞区胜利村 34 幢 2 单元 204 室的房产向原告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
《债务确认书》约定的货款本金、违约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
的一切费用等。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2023 年 10 月 31 日,被告曹星龙与
原告再次签订《债务确认书》,就主债务人欠付原告的货款金额再次进行确认,
被告曹星龙承诺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原告进行清偿。同日,被告陈叙珍
与原告签订《抵押合同》,约定被告陈叙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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