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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5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6830 证券简称:华迅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于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为了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科研骨干,鼓励和稳定对公司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管理层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苗、吴卫红、袁嘉珑、谭建波、李从新、尤璐、孙余华、陈强、高阳共 9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由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7 月 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和公司公示栏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有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经过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认真核查,认为:
本次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上述 9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提名并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4-045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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