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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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5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200Z0397号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蜜思肤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蜜思肤公司为申请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蜜思肤公司申请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蜜思肤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蜜思肤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蜜思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编制,公允反映了
蜜思肤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 为蜜思肤公司容诚专字[2023] 200Z03 97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董寒雨
2023年5月12日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各位董事: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
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该议案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2,40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1 月 2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78 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
2022 年 2 月 11 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增
发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06 号)。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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