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4
公告编号:2023-073
证券代码:836831 证券简称:蜜思肤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6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久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综合考虑企业自身发展和当前行业监管政策等因素,经公司与中介机构
公告编号:2023-073
审慎分析、综合研判,公司决定申请撤回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申请材料。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宇岳、谢裕宽、周余俊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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