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6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6831 证券简称:蜜思肤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苏
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所述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具体内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06
三、《关于预计 2024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的正常授信融资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合理性;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为了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一时点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我们认为,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且风险较小,金额控制合理。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内控程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并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方式、程序及其从业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宇岳、谢裕宽、周余俊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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