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7
西南证券
关于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后未提
出复核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后未提出复核 否
申请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39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远科技收到终止挂牌决定已满 5 个交易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应当在复核期限届满当日,披露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无法就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起
复牌,并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
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智远”。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鉴于公司相关人员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及时发布主办券商风险提示公告。
主办券商联系人:彭娟
邮箱:pengj@swsc.com.cn
挂牌公司联系人:吴维志
联系电话:13907488066
邮箱:88628777@qq.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湖南智远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39 号)
西南证券
2024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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