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6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6847 证券简称:黄河水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
挂牌公司 无
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皖 05 民终 334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案号:(2024)皖 0503 执 1872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无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5 月 14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民事判决书((2024)皖 05民终 334 号),判决结果如下:“一、维持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2023)
公告编号:2024-024
皖 0503 民初 5934 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项,即"二、驳回安徽龙之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安徽龙之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四、驳回安徽龙之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变更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人民法院(2023)皖 0503 民初 5934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一、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安徽龙之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769015.8 元,并由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该 769015.8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赔偿安徽龙之梦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
失"。”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本次被纳入被执行人执行金额为 769016 元,公司尚未支付。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对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持有异议,在主动与执行法院及安徽龙之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尽快收回相关款项履行判决书义务的同时,公司考虑对判决书异议部分金额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2、民事判决书((2024)皖 05 民终 334 号)。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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