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6854 证券简称:中食净化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中食净化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2 日 9:3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854 中食净化 2020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彭林、李梦颖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 6 号院 29 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食净化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0)第01108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食净化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
(四)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中食净化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中兴华报字(2020)第 010139 号《中食净化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0-007) 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0-008)。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九)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十)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9)。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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