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5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6855 证券简称:ST 议中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执行裁定书的日期:2021 年 2 月 3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4 月 7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游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冉军,四川荆冠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利华,公司员工(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建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张建军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古应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公告编号:2021-002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建军、无
被告四:
姓名或名称: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建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被告五:
姓名或名称:四川嘉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张成俊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建军、无
被告六:
姓名或名称:合江县宏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九六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建军、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详见公告 2020-002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详见公告 2020-002
(五)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在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收到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在 2020 年 5 月 25 日作出的
(2020)川 0522 民初 889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如下: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本金 990 万元及利息 998,541.55 元,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前付清,并从 2020 年 5
月 25 日起、按照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支付原告泸
公告编号:2021-002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息、罚息至款清为止。
二、被告张建军、古应兰、泸州富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四川嘉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合江县宏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若被告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给付原告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则依法拍卖、变卖《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19)合江县不动产证明
第 0014101 号、0014104 号、0014105 号、0014108 号、0014111 号、0014114 号
上载明的房产优先清偿上述借款本息。
四、案件受理费 85,789 元,减半收取计 42,895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47,895
元,由被告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垫付,被告四川议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并向原告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子以确认。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积极筹措款项,尽力按期履行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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