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6861 证券简称:鞍山发蓝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
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16,559,176.0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40,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140,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8279 元 ( 含 税 ),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共 预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6,559,06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告编号:2024-004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四、 备查文件目录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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