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36874 证券简称:翔晟信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发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定向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4-030),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
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 司 已 于 2024 年 7 月 2 日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s://www.gsxt.gov.cn)上发布《关于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司未及时披露《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现补发该公告。
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24-041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司对本次补充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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