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中健网农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主办券商”)为厦门中健网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健网农,证券代码:836875,以下简称“中健网农”或“公司”)的主办券商。近日,东北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在对中健网农的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风险事项,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锦明与子公
司厦门回车健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子公司购买庄锦明名下的集美区九天湖六里 56 号、57
号,集美区九天湖六里 77 号、78 号,思明区仙岳路 553 号 128、129
单元房产共六处房产,协议价格共计 2,237.88 万元。2017 年 12 月,
子公司向庄锦明支付了购房预付款共计 2,040 万元。思明区仙岳路
553 号 128、129 单元房产已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过户至子公司名下,
依据合同约定,该两套房产的预付款合计 920 万元;剩余的位于集美
区九天湖五里 56 号、57 号及集美区九天湖六里 77 号、78 号的房产,
因与原租户存在房屋租赁期内赔偿及维修等纠纷,且之后又因庄锦明
个人股权纠纷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被法院查封(根据(2018)闽 02
财保 124 号《民事裁定书》),故该四套房产无法交付使用。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决定终止购买庄锦明名下位于厦门市集美区九天湖五里 56 号、57 号、集美区九天湖六里 77 号、78 号的资产,由庄锦明退还相应的购买资
产的款项,应退还款项为 1,120 万元。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4 月
期间,庄锦明累计向子公司退还了购房预付款 678.82 万元。截至目前,庄锦明尚有 441.18 万元购房预付款未退还子公司。
除上述未归还购房款项事项外,主办券商截至目前核查发现,自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6 月期间,庄锦明以借款形式累计拆借中健
网农资金 4,841.73 万元,截至目前,庄锦明已归还 3,314.07 万元,剩余 1,527.66 万元尚未归还。
庄锦明上述行为构成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违法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
二、 公司因承担回购义务涉及重大仲裁的风险
2017 年,公司股东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检查“南海成长”)及公司、庄锦明签署了《股份回购协议》,约定回购的股份为南海成长持有的 15.48%的股份,回购方(公司和庄锦明)任何一位对回购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回购
方未按回购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南海成长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向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回购方支付股权回购价
款 29,133,047.8 元及暂计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资金占用费
1,310,987.15 元。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如庄锦明未按协议
约定回购南海成长全部股份,公司因承担连带责任需对南海成长履行支付义务,因此,公司面临承担回购价款支付义务的风险。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比例股权被质押、司法冻结
截至 2019 年 7 月 22 日,庄锦明因担保公司借款累计质押股份
44,9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3%。同时,庄锦明因个人股权纠纷被司法冻结股份 22,025,18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45%。庄锦明持有公司股份 91,327,000 股,持股比例为 72.35%;而被质押和司法冻结的股份累计 66,995,18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3.08%。因此,如质押和冻结股份被行权和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 董监高人员发生重大变动,三会存在无法正常履职的风险
2019 年 7 月 1 日,中健网农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秀芝
女士因个人原因递交辞职报告;2019 年 7 月 29 日,中健网农董事
方玉枝女士、董事葛丹萍女士、监事会主席童燕女士以及董事会秘书黄冉昕女士因个人原因递交辞职报告。截至目前,公司暂未对董监高人员进行补选,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财务总监职责暂由董事长、总经理庄锦明代行。主办券商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