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39
证券代码:836879 证券简称:ST 明德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暨停产停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到公司 98 名员工向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与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提出的理由为未收到公司应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发放的 8 月份工资,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员工的诉求如下:
1、要求从 9 月 30 日起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时办理离
职手续;
2、因公司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要求公司支付欠发的 8 月份、9 月份工资;
4、如公司未按上述通知妥善处理,劳动者将向绍兴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98名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实际工作人员为1人。
上述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98 名员工当中,包括了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分别为副总经理王海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公告编号:2024-039
负责人谢浩强;董事 1 人,为职工代表董事章伟娟;监事 1 人,为职工代表监事张君燕。
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因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无法在 2024 年 9 月 10 日发放全
体员工 8 月份的工资,对员工形成了欠薪,且公司资产已经被查封,暂停了生产。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关于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关于公司资产查封、扣押暨暂停生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公司资产查封、扣押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截至目前,叠加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被查封,该事件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导致公司完全停工停产,产品无法正常生产和销售,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本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欠发薪酬事项,尽力降低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害。
2、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39
四、备查文件
(一)98 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