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836883 证券简称:均益股份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均益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 根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 根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 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 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 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 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 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
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
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
公告编号:2022-007
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
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
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
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已
获同意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除
外);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
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
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合理
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 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 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三、备查文件
《安徽均益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安徽均益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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