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 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 事 ...... 23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第一节 监 事 ...... 33
第二节 监事会...... 33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35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 39
第一节 通 知 ...... 39
第二节 公 告 ...... 39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 40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1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四章 附 则...... 43
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京恒达时讯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15 号 5 层 617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6,322 万元。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
设立。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科技创新、稳健经营,通过向市场提供优质的产品及完善的服务,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使全体股东得到最大经济利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三章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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