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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18 16:32:12 股吧网页版
来邦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8


证券代码:836888 证券简称:来邦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来邦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来邦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来邦科技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由潘晓亭、杨小玲、潘晓艾、戴方、潘小明、潘莉、杨亚
清七位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 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来邦科技股份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南陵经济开发区来邦科技园。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2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开发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发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和市场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创建一流企业,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呼叫中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养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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