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6898 证券简称:龙泰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提供专利质押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犹县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犹支行签订的实际贷款合同为准。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拟以公司合法拥有的“一种碳酸钙 PP 电缆填充绳废料的回收工艺”(专利号2017101281415)、PP 填充绳及其制作方法(专利号 2013100969364)、一种纳米永久抗静电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 2017107271949)、一种用于耐火棉纺织绳的水性阻燃涂料(专利号 2020108209453)电磁屏蔽复合膜布及制备方法(专利号 2020109097224)” 5 件发明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安丛举提供保证担保,并为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提供专利质押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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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条(五)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四条挂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安丛举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
关联关系:安丛举先生为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372,524 股份,持有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372,52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4767%,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犹县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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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犹支行签订的实际贷款合同为准。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拟以公司合法拥有的“一种碳酸钙 PP 电缆填充绳废料的回收工艺”(专利号2017101281415)、PP 填充绳及其制作方法(专利号 2013100969364)、一种纳米永久抗静电树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 2017107271949)、一种用于耐火棉纺织绳的水性阻燃涂料(专利号 2020108209453)电磁屏蔽复合膜布及制备方法(专利号 2020109097224)” 5 件发明专利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安丛举提供保证担保,并为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额度。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长安丛举先生为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体现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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