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6898 证券简称:龙泰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1 月 1 日,安礼民与公司续签《租赁合同书》,约定对方将其位于东
莞市南城区鸿福路 200 号第一国际汇一城 3 号办公楼 701 号、3 号办公楼 702 号、
3 号办公楼 712 号总面积为 224.78 平方米的房屋续租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为每月 11,250.00 元(不含税)。
2024 年度,公司将向安礼民支付租金合计 13.50 万元(不含税)。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租赁交易的出租方安礼民为公司董事安丛举和范财秀夫妇的儿子,审议该议案时,董事安丛举、范财秀回避表决。
由于本议案涉及的交易金额未超过 50 万元、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安礼民
公告编号:2024-007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
关联关系:1、与安丛举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安丛举为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江西省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372,52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4767%, 并担任公司董事。2、与范财秀女士为母子关系,范财秀持有江西省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148,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9869 %,并担任公司董事,与安丛举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安丛举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
关联关系:与安礼民为父子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范财秀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
关联关系:与安礼民为母子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有偿、公平和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07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1 月 1 日,安礼民与公司续签《租赁合同书》,约定对方将其位于东
莞市南城区鸿福路 200 号第一国际汇一城 3 号办公楼 701 号、3 号办公楼 702 号、
3 号办公楼 712 号总面积为 224.78 平方米的房屋续租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为每月 11,250.00 元(不含税)。
2024 年度,公司将向安礼民支付租金合计 13.50 万元(不含税)。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利益行为。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行为,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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