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6910 证券简称:利民生物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在该方案中确定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00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 万元,未扣除发行费用),该方案于2017年6月11日在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根据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8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第00050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3,000.00万元已全部到账。
2017年9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871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二、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一) 原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6日、2017年11月20日、2018年10月22日、2019年8月28日、2020年7月6日、2021年10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17-059)、《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2018-037、2019-030、2020-034、2021-036),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灵芝种植观赏基地建设、研发实验室建设、品牌推广、灵芝口服液生产线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和公司购买房产项目。
(1)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17年11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
变更后的使用用途如下:
单位:元
资金使用项目 原预计投入额度 变更后投入额度
灵芝种植观赏基地建设 5,000,000.00 5,000,000.00
研发实验室建设 5,000,000.00 5,000,000.00
建设利民产业园项目 0.00 5,000,000.00
灵芝产品销售体验店建设 5,000,000.00 0.00
品牌推广 5,000,000.00 5,000,000.00
灵芝口服液生产线 6,000,000.00 6,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 4,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 30,000,000.00
(2)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并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安徽利 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7)。
变更后的使用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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