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6910 证券简称:利民生物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在该方案中确定公司发行股 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万元,未扣除发行费用),该方案于2017 年6月11日在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根据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8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 第00050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3,000.00万元已全部到账。
2017年9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871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为规范后续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已分别于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 司根据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对于定向发行制度的修订,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 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修 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9
2017年7月31日,公司与主办券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金寨 徽银村镇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金额(注1) 10,665,103.20
加:利息收入 65,803.86
减:手续费 69.00
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4年上半年度
灵芝种植观赏基地建设 2,179,052.00 -
研发实验室建设 868,200.00 -
品牌推广 2,622,800.00 -
灵芝口服液生产线 - -
补充流动资金 13,486,074.80 565,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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