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6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6930 证券简称:京城皮肤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转让概述
京城皮肤医院集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祥云医疗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京城皮肤”或“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2019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祥云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沈阳祥云股权资产》议案、《祥云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内蒙人祥云股权资产》议案,京城皮肤将其持有的内蒙古祥云京城皮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祥云”)85%的股权以人民币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东海;京城皮肤将其持有的沈阳祥云皮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祥云”)80%的股权以人民币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东海。具体内容详
见京城皮肤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披露的《出售内蒙古祥云股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出售沈阳祥云股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二、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及进展情况
(一)转让内蒙古祥云股权的进展情况
股权转让前,公司和外部投资人陈元怀分别持有内蒙古祥云 85%和 15%的股权。
2019 年 12 月 25 日,陈元怀与公司员工刘东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主
要内容为陈元怀将其持有的内蒙古祥云 2.5%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刘东海。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刘东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京
公告编号:2023-017
城皮肤将其持有的内蒙古祥云 85%的股权以人民币 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东海。
2019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刘东海签订《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一》,主要
内容为内蒙古祥云在转让时点对京城皮肤的欠款合计 250.37 万元均由刘东海承担。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刘东海与苏国良签订了《内蒙古祥云京城皮肤医院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为刘东海将内蒙古祥云 87.5%的股权转让给
苏国良(协议总价款为 234.5 万元,其中股权款为 50 万元,剩余 184.5 万元用
于偿还内蒙古祥云欠京城皮肤的往来债务)。
在本次交易中交易双方是京城皮肤、陈元怀与苏国良。
(二)转让沈阳祥云股权的进展情况
股权转让前,公司和外部投资人郑少林分别持有沈阳祥云 80%和 20%的股权。
2019 年 12 月 25 日,郑少林与刘东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
郑少林将其持有的沈阳祥云 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刘东海。
2019 年 12 月 26 日,京城皮肤与刘东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为京城皮肤将其持有的沈阳祥云 80%的股权以人民币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东海。
2019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刘东海签订《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一》,主要
内容为沈阳祥云在转让时点对京城皮肤的欠款合计 988.58 万元均由刘东海承担。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刘东海与林表忠签订了《沈阳祥云皮肤医院股权转让
协议书》,主要内容为刘东海将沈阳祥云 100%的股权转让给林表忠(协议总价
款 400 万元,其中股权款 50 万元,剩余 350 万元用于偿还沈阳祥云欠京城皮肤
的往来债务)。
在本次交易中交易双方是京城皮肤、郑少林与林表忠。
(三)上述股权转让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方苏国良和林表忠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苏国良和林表忠系独立第三方。上述股权转让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放弃债权行为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根据刘东海与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内蒙古祥云、沈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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