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30
公告编号:2021-029
证券代码:836941 证券简称:宜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焦向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7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844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孙镇宁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61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55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 2021年 9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吕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9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4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年 9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胡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1,4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23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次会议 于 2021年 9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许开妮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932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许开妮,女,中国国籍,1981 年 10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 6 月毕
业于广西师范学院应用电子技术教育本科学历;2006 年 3 月至 2007 年 5 月,就职
于苏州创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任销售助理;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莘固实业有限公司,任人事专员;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5 月就职于
上海纵横家具有限公司,任人事主管;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9 月就职于上海宜美
电了科技有限公司,任行政主管;2013 年 9 月至今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任行政经理。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陆玖林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34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史卓奇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41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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