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7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6941 证券简称:宜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9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焦向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9,80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6.31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9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孙镇宁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6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14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9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吕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2.33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9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胡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7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35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公告编号:2024-020
提名许开妮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32,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982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9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史卓奇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46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9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菊芳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韩宝金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生
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6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