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6941 证券简称:宜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管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年 10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焦向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80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6.31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年 10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焦向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80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6.31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年 10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孙镇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14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吕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33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0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胡静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5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0 月 14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韩宝金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6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新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后,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对公司经营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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