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6941 证券简称:宜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3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焦向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焦向辉先生继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推选焦向辉先生继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2
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焦向辉先生继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焦向辉先生继任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镇宁女士继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孙镇宁女士继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吕良先生继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吕良先生继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胡静女士继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胡静女士继任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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