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5
证券代码:836948 证券简称:万华金慧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甘肃万华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南河北路 956 号-962 号高
新大厦 B 座 18 层 02、03 室。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5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以物联网技术应用为基础,研究开发多方共享、多方合作的信息服务平台,从而进一步服务社会,满足产业需求,实现科技创新。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智能交通和智慧停车产品的研发、销售和服务,智能交通和智慧停车项目的运营;停车场经营管理;旅游产品的研发、销售和服务,旅游项目运营(不包括旅行社项目);电子商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安防监控设备研发和销售、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书面凭证。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50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壹元。
第十八条 公司由甘肃万华金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设立,并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完成第一次定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变更后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认购股份数 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万股) (%)
1 甘肃万华实业集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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