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36963 证券简称:ST 华衣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华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华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监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广东华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全体股东负责;根据《公司章程》
及全体股东授予的职责和权利,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公告编号:2020-012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 监事会的召开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
持和召集,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为有效。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通知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六条 监事会议事方式:
监事会议事以会议方式进行,对有关议案经过审议讨论后采取举手方式表 决,并当即宣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的议案形成决议,贯彻实施。
监事在表决时各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通 过。
第七条 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董事、经理、
及其他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有无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出评价;
公告编号:2020-012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所涉
及事项做出评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出评价;
(三)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变更投向及
募集资金的管理等方面作出评价;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方式、有无内幕交易、关
联交易、有无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等方面作出评价;
(五)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出具了有解释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
否定意见的审议报告应明确表示评价意见。
(六)对公司报告期利润比上期有大幅度上升或下降(一般升降超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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