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5
公告编号:2020-033
证券代码:836963 证券简称:ST 华衣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华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东华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衣科技”)的委托,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 18-00017 号)。公司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就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其他应收款所
述,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衣科技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2,111.72
万元,其中:东莞市博舒纺织品有限公司期末余额 2,026.00 万元,并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01.30 万元。对与东莞市博舒纺织品有限公司形成的其他应收款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款项形成的原因及性质、资金用途、关联方关系及披露的完整性。
公告编号:2020-033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子公司东莞市锦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博舒纺织品有限公司交易实质性、合理性存在疑问,对于其他应收款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款项形成的原因及性质、资金用途、关联方关系及披露的完整性。
2、公司子公司东莞市锦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博舒纺织品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交易属于单位间临时资金周转的相互融通,属于正常的实质性交易行为,也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
三、针对保留意见出现的原因,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子公司已收回东莞市博舒纺织
品有限公司 2,026.00 万元的借款;
(2)公司今后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3)提高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管理水平,完善公司、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0-033
(4)加强公司合同制度管理,严格把控合同质量。
广东华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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